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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2024/25 疫苗資助計劃
- 流行性感冒疫苗

2024/25年度「疫苗資助計劃」於2024年9月26日開始 。
政府已擴大「疫苗資助計劃」的流感疫苗資助組別至 50 至 64 歲香港居民。其他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包括孕婦、65 歲或以上長者、年齡介乎 6 個月至未滿 18 歲或仍就讀於本港中學的青少年、智障人士、領取傷殘津貼人士及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標準金額類別為「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的人士。合資格人士到已登記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診所接種疫苗,可獲得政府每劑季節性流感疫苗港幣 260 元的資助。在本港,流感一般於一月至三月/四月和七、八月較為流行。由於身體需約兩星期才能產生抗體來預防季節性流感病毒,為保障個人健康應盡早接種疫苗。

未滿9歲之兒童,如從未曾接種流行性感冒疫苗,須注射兩針,第一針跟第二針必須相隔不少於四星期。從未接受流感疫苗注射的受資助兒童,兩針均受資助。




符合資格接受資助人士:
孕婦
孕婦必須是香港居民,方符合資格接受政府資助,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

長者
長者必須是香港居民,並在今年內年齡為65歲或以上,方符合資格接受政府資助,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及肺炎球菌疫苗。

50 至 64 歲人士
50 至 64 歲人士必須是香港居民,並在今年內年齡為 50 歲或以上,方符合資格接受政府資助,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

兒童 / 青少年
兒童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於接種疫苗當日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方可獲得流感疫苗接種資助:
i. 年齡介乎6個月至未滿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或
ii. 18歲或以上但仍就讀於香港中學的人士 (請帶備學生證或手冊 並向醫生提交一份影印本)

智障人士
符合獲得流感疫苗政府資助的人士,必須是香港居民及持有以下證明文件:
i. 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註明智障*);或
ii. 持有註冊醫生/指定服務智障人士機構負責人簽發的證明書 (證明該人士為智障人士或符合「疫苗資助計劃」的資助資格)
*註明"弱智"亦可接受 (請帶備上述證明文件)

領取傷殘津貼人士
符合獲得流感疫苗政府資助的人士,必須是香港居民及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簽發的傷殘津貼。請帶社會福利署簽發的成功申請傷殘津貼通知信。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標準金額類別為「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的人士
18歲至未滿50歲的香港居民,並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標準金額類別為「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和持有以下證明文件:
i. 於2018年12月15日前簽發的有效「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或
ii.「申請獲准通知書」/「調整援助額通知書」內的新增附頁
(請向醫生提交上享述文件的影印本,並於接種疫苗前,在參與計劃診所提供的聲明書上簽署。)

18 - 49 歲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高風險人士*
* 高風險情況包括:
. 長期心血管疾病(高血壓而沒有併發症除外)、肺病、肝病或腎病;
. 新陳代謝疾病,包括 糖尿病 或 肥胖(體重指數30或以上);
. 免疫力弱(例如無脾、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感染 / 愛滋病 或 癌症 / 類固醇治療引致);
. 長期神經系統疾病致危及呼吸功能、難於處理呼吸道分泌物、增加異物入肺風險或 欠缺自我照顧能力。

為合資格人士每年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和長者接種肺炎球菌疫苗的科學理據,是基於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的建議。鑑於他們因相關疾病感染而住院和引發嚴重併發症的比率較高。請瀏覽以下網址查看有關建議﹕https://www.chp.gov.hk/tc/features/17980.html

資料來源:衛生防護中心
更新日期:2024年9月9日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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